宝墩文化聚落形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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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通过对成都平原宝墩文化时期普通居址的形态进行分析,认为在宝墩文化二、三期 之间居住观念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大型近方形房子和多间排房为主转向以双间房和小 型单间房为主,普通居址向小型化发展,其动因当源于技术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大幅增 长和家庭结构的分化。大型建筑基址的不同朝向则与不同家族的方向信仰有关。丧葬习 俗的变化在宝墩文化三、四期之间表现得尤为突出,特别是宝墩文化四期墓葬的随葬品 不论种类还是数量都较前三期有增加,当受到了外来文化因素的影响。 

【关键词】 成都平原;宝墩文化;聚落形态;聚落变迁

1995 年以来,在成都平原发现了龙山时期的 8 座古城,分别为新津宝墩、郫县古城 村、温江鱼凫村、都江堰芒城村、崇州双河、崇州紫竹、大邑盐店、大邑高山古城遗址,其文化属性无疑归属于宝墩文化。学界普遍认可将宝墩文化分为四期 7 段,绝对 年代约距今 4500 年 -3700 年左右。目前关于宝墩文化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宝墩文化的来源、 分期、城墙功能、生业、聚落结构等方面,近年在成都平原腹地发现了大量宝墩文化时期的遗址, 为进一步拓展宝墩文化的研究领域提供了宝贵材料。笔者拟从宝墩文化时期的普通居址、大型 建筑基址以及墓葬等聚落单元着手,对宝墩文化时期的聚落形态及变迁做一探讨,以求教于方 家。需要说明的是,本文采用宝墩文化四期说,高山一期遗存不在讨论范畴之列。

一、宝墩文化的建筑形态

宝墩文化目前发现的建筑形态主要有五种类型,分别为普通居址、大型建筑基址、杆栏式 建筑、圆形房子、简易棚屋,由于后三种发现的数量较少,本文主要对普通居址和大型建筑基 址进行探讨。

(一)普通居址

为行文方便,本文将宝墩文化时期发现的普通居址分为四类。A 类,大型近方形房子;B 类, 多间排房 ;C 类,双间房 ;D 类,小型单间房。

 A 类房子,目前仅见于新津宝墩遗址,宝墩文化一、二期均有发现,面积约 100 平方米左 右,房内当有支撑柱或隔间,可能存在功能分区。

 宝墩遗址田角林地点发现的 F22 叠压于第 7 层下,打破 F16、第 8 层至生土层,被 H254、 H244 打破。发现两条基槽,大致呈垂直状,平面形状基本为长方形,呈东北—西南向。其中西北— 东南向基槽揭露长约 12 米,东北—西南向基槽揭露长约 7.5 米。基槽口部宽约 0.25、深约 0.2 米。基槽填土中可见少量红烧土、炭屑及鹅卵石,部分基槽底部发现有小型柱洞分布,但不是 特别明显,直径约在 0.04-0.12 米。西南方向的一条基槽可能与这两条基槽为同一房址的基础, 复原面积超过 100 平方米。 

宝墩文化三期有极少近似 A 类的房子发现,但面积相对要小些,如金沙遗址置信金沙园 一期地点发现的 F13。该房子平面略呈方形,长 8.5、宽 8.1 米,面积近 70 平方米,门道推测 位于东北角。

B 类房子,在新津宝墩、都江堰芒城、郫县陈家院子等遗址有发现,属宝墩文化一、二期, 面积 50-100 平方米,宝墩文化三期时或有残存。 

宝墩遗址田角林地点发现的 F16 叠压于第 7 层下,打破 8、9 层,被 F22 所打破,平面形 状大致为长方形。墙基方向均为 325°,西北—东南向。墙基自西向东依次编号 QJ1、QJ2、 QJ3、QJ4,残存长度依次为 10、6.5、8.5、4.5 米,宽度依次为 0.5、0.25、0.3、0.25 米。墙基之间东西间距大致相同,均在 3.3 米左右,墙基处为排列较密集的卵石。该房址保存三个 连间,面阔 10 米左右,进深超过 10 米,复原面积在 100 平方米以上。

郫县陈家院子发现的 F1 是目前发现的 B 类房子中保存最完好的,属宝墩文化二期。平面 呈长方形,三开间,西侧开间较大,中间及东侧开间较小。整个房子面阔 10.8、进深 4.8 米。 东侧开间面阔 2.5 米,东南角设有一门道,门道宽约 2 米。中间的开间面阔 2.6 米,与东开间 之间的隔墙中部设有一门道,门道宽 1 米。其北墙设有一门道,被 H9 打破,宽度不详。西侧 开间面阔 5.7 米。房屋保存有较完整的基槽,基槽内有柱洞痕迹,基槽内填土呈浅黑褐色,夹 杂有少量红烧土颗粒。F1 长边墙基方向为西北—东南向,面积约 50 平方米。

另外,都江堰芒城遗址 1997 年发现 4 组墙基,1999 年发现 14 条灰沟,当均属于 B 类 房子的基槽,但结构均不完整。新津宝墩遗址 2013 年、2015 年在田角林地点也发现有多条长 条形基槽。温江红桥村遗址也发现有长条形基槽,有的近 20 米长。这些长条形的基槽可能 为连间排房的基础部分,由于发掘面积所限或晚期破坏无法复原。

C 类房子目前仅见于都江堰芒城、郫县三观村、温江红桥村遗址,分属宝墩文化二期、三期, 面积约 40-50 平方米。

芒城遗址 1998 年发现的 98CDMF5 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面阔 8.8,东西进深 5.6 米,总面积 约 50 平方米。北边的一间较大,宽 5 米,南边的一间较小,宽 3.8 米。门向西,开在外间西墙 的中部,方向为 290 度,门道宽 0.83 米。外间(北边)保存有垫土,灶址位于东北角。F5 的 修筑方法是先挖基槽,基槽内设有密集的圆竹,墙体当为竹骨泥墙。该房子分间当依功能不同 而建,灶位于开门向外房间的一角,所占面积约为房间面积的四分之一,为平时生活区 ;另一 间当为休息住宿之用,面积较生活区小一些。

郫县三观村遗址发现的 09CPSF5 平面呈“日”字形的双室结构,残长 9.2、宽 4.1 米,西北— 东南走向,墙体为木骨泥墙。房址南室基槽保存不完整,门道方向不清楚,房屋垫土面和灶 等设施均没有保存,面积近 40 平方米。

D 类小型单间房子,面积较小,一般 20 余平方米,小的不到 10 平方米,平面形状为长方 形或近方形。宝墩文化一期至四期均有此类房子,宝墩文化一、二期时,少量 D 类房子主要 位于 A、B 类房子周围,可能为辅助用房或人口较少的家庭居住。宝墩文化三、四期的房子绝 大部分为此类,保存较好的见于郫县古城、郫县三观村、成都金沙园一期、成都化成村、青白 江三星村等遗址,屋内一般有一个灶或火塘。

郫县古城 98CPF10 位于 1997 年发掘的大型房屋建筑 F5 南约 70 米处,仅保存有完整的基 槽部分,略呈长方形,长约 5.15、宽约 4.25 米,面积约 21.8 平方米,方向 38 度。基槽宽约 0.2米,深约 0.06-0.1 米。门道位于西墙中段,宽约 1 米,朝向遗址中部的大型房屋建筑。房基 外分布有密集的小卵石,应为屋外的活动面。

郫县三观村遗址发现的 F1 平面近长方形,东南边稍宽,东北边稍窄,门道位于西南角。 长 6.2、宽 3-3.6 米,基槽宽 0.1、深 0.08 米。基槽内填土为褐色土,结构紧密。该房子居住 面破坏殆尽,面阔与进深长度之比接近 2:1,与 B 类房子郫县三观村 09CPSF5 接近。

成都西郊化成村遗址发现的 99CHF1 保存较完整,平面略呈正方形,方向 43 度。房屋基 槽中东、西、南三条存在,北边基槽被近代坑破坏。基槽东西长约 5.64 米,南北宽约 5.44 米, 每条基槽宽 0.2 米,深 0.06 米。基槽填土为黄褐色,含大量红烧土,结构紧密,呈块状。基槽 内发现有较多的小柱洞,圆形,壁斜呈锅底状,房址三个转角处则各有一较大的柱洞。屋内发 现一火塘,平面呈椭圆形,火塘边壁经过烘烤,形成烧结硬面,火塘内发现有大量的红烧土块 和大量的夹砂陶器碎片。在屋内中部偏北有一圆形大柱洞,当为房屋的中心柱。F1 房内垫土 为黄褐色土夹杂大量红烧土,结构紧密,呈块状分布,残存厚度约 5 厘米,垫土内夹杂有少量 碎陶片,似有意打碎掺合进去的。

青白江三星村遗址发现的 F1 平面大致近方形,长 2.7、宽 2.5 米,面积约 6.2 平方米。基 槽宽 0.08-0.1 米,深约 0.07 米,门向东偏北,为木骨泥墙建筑,墙基上保留有小木骨、竹骨 痕迹。

从宝墩文化发现的普通居址形态来看,A 类、B 类房子面积大,房内当存在功能分区,由 于保存状况太差,并不十分清楚,当为一个家庭几代人居住在一起,主要发现于宝墩文化一期、 二期。C 类房子发现的数量较少,仅宝墩文化二期、三期有少量发现。D 类房子延续时间最长, 宝墩文化一期至四期均有,分长方形和近方形单间两种,面积较小,约为 A 类、B 类房子面积 的四分之一,主要为一夫一妻的核心家庭居住。由于成都平原目前暂未完整揭露过一处宝墩文 化时期的聚落,对史前聚落的空间布局还有诸多不清楚的地方,宝墩遗址田角林地点或可提供 一些参考,但该区域在 2016 至今仍在进行主动发掘,房子、灰坑、墓葬等遗迹的数量在不 断增多,诸多参数有待田野考古资料系统整理之后予以补充。

从这四类房子的传承发展来看,在宝墩文化二、三期之间居住观念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 以 A、B 类房子为主转向以 C、D 类为主。而且,D 类房子成为宝墩文化三、四期居住的绝对 主流,C 类房子数量很少,A、B 类房子则仅偶有残存。宝墩文化三期之后的房屋面积普遍变小, 房内居住的人口变少,可能是因家庭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由几代人集中居住的大家庭向以一 夫一妻为主的核心家庭结构转变。究其原因,当与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有关。从目前 植物考古浮选的结果来看,在成都平原的宝墩文化时期,农作物组合是稻谷、粟和黍,尚未发 现麦类作物,农业结构是以稻谷为主、兼种粟和黍,其中,稻谷占据绝对优势,是人们的主粮,粟和黍仅处于从属地位,黍的重要性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动物考古的材料则表明人们以饲养 家猪为主,其他家畜有狗等,渔猎对象主要为鹿、兔、鱼、鸟等。生产工具的改进,农业种植、 家畜饲养技术的稳定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社会财富不断积累,人口逐步稳定增长。一 个家族随着人口的增长,家庭结构开始分化,凝聚力逐渐弱化,以一夫一妻为主体的核心家庭 促使居住体系的独立化,所需要的住房面积也因家庭人口的数量减少而变小。同时,核心家庭 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不断加强,家族内的组织结构和社会关系逐步发生变化。与之相适应,单 座房子的空间结构开始出现一定的变化,如宝墩文化二期开始出现的双间房显示房内空间布局 已经出现了功能分化,或为尊者所居。就普通居址的方向来考察,均为西北—东南或东北—西 南向,没有出现正东西或南北方向,关于这个特点的形成原因,王仁湘有过系统的论证,可 作参考。

(二)大型建筑基址

大型建筑基址目前仅见于新津宝墩遗址和郫县古城遗址,其中宝墩遗址发现 8 座,郫县古 城发现 1 座,其他城址受发掘面积所限目前暂未发现类似大型建筑基址。

宝墩遗址是成都平原史前城址群中面积最大的一个,1995 年、1996 年成都文物考古研究 所先后两次对宝墩遗址进行了小规模试掘和发掘,确认了地面上较为明显的土埂为新石器时 代晚期人工修筑的城垣。城址平面呈长方形,东北—西南向,方向约 45°,长约 1000 米,宽 约 600 米,整个城址面积约 60 万平方米。 2009 年底发现宝墩外城,从平面形状看,城址大 致呈不甚规整的圆角长方形,方向与内城一致,约北偏东 45°,城墙周长近 6.2 公里。解剖 发掘可以确认新发现的外城墙的修筑年代当为宝墩文化第二期初,上限或可至一期二段末,使 用年代在宝墩文化第二期,外城墙的修筑时间当晚于内城墙,但内外城墙曾同时使用过。宝墩遗址的大型建筑基址均位于内城,其中鼓墩子三组、田角林二组、蒋林三组。内城中心鼓墩 子三组大型建筑基址分布于一条线上,呈一字排开 ;田角林二组大型建筑基址不在一条线上, 但方向相同 ;蒋林三组建筑呈品字形分布,当为统一规划的大型建筑群。这些建筑基址规模 大,柱坑规矩,柱网清晰,规格较高,单体面积均在 200 平方米以上,应当为宝墩文化的大型 公共礼仪性建筑。宝墩遗址鼓墩子 2010 年发掘的 F1 位于 IV1T2228-T2431,开口于第 5 层 下,打破第 6 层,另 H56 打破 ZK38。仅保留有局部垫土和柱坑。结构以长方形主体房屋为 中心,南北两侧为附属建筑,整体布局主次分明,相对对称,方向基本呈正东西向。主体房 屋地面垫有纯净黄土(未继续向下发掘与解剖),南北长约 20 米,东西宽约 10.5 米,面积约 210 平方米。保存柱坑 28 个,其中东、西侧各 8 个,南北侧各 5 个,房屋中部 2 个。北侧附 属建筑南北长约 10.5 米,东西长约 7.5 米,保存柱坑 9 个,三纵三横。南侧附属建筑南北长约 9 米,东西长约 8 米,保存柱坑 6 个。 同排柱坑间距(依柱 坑中心测算)略有 差 异, 南 北 两 排 间 距大体为 2.5 米,东 西两排间距大体为 2 米。四围柱坑排列有 序, 间 距 呈 平 行 相 等,柱坑长 0.6-1.4、 宽 0.6-1.2、深 0.4-1 米 不 等, 柱 痕 大 多 不 明 显, 未 见 墙 体 部 分( 图 1)。  F4 位于 F1 的北侧,相 距约 13 米,长约 9 米,宽约 8 米,方向朝南,面阔 2 间,进深 2 间,由 17 个方形柱坑组成, 柱坑排列有序,间距平行相等。F3 位于 F1 的南侧,相距约 22 米,南北长约 24 米,东西宽约 12 米,面积约 300 平方米。保留有柱坑 28 个,其中东、西侧各 8 个,南北侧各 5 个,房屋内 部 2 个,柱坑的空间布局与 F1 基本一致,方向也为正东西向。柱坑平面形制绝大多数为方形, 边长多在 0.8-1.1 米不等,F3 有些柱坑边长达 1.5 米,只有少数柱坑为长方形。柱坑坑壁近直壁、 平底,坑内填土不见夯筑痕迹,但紧实坚硬,少量柱坑底部铺有鹅卵石(图 2)。F1 叠压在遗 址第 3 段地层下,年代当不早于于宝墩文化一期 2 段末。F4 被晚期改土严重破坏,直接叠压 在汉代地层下,打破生土。F3 叠压在遗址宝墩文化层第 3 段地层之下,直接打破生土。从发 掘的层位关系来看,F3 的始建年代当最早,F1 始建年代最晚,但这 3 组建筑分布呈一字排开, 极其有规律,或共存过一段时间。三组建筑均位于内城的几何地理中心,其建筑形式与发现的 众多宝墩文化的一般建筑完全不相同,F1、F3、F4 当为大型公共礼仪性建筑。

宝墩文化聚落形态研究 第1张

图 1 宝墩遗址 F1 主体(由南向北)

宝墩文化聚落形态研究 第2张


图 2 宝墩遗址鼓墩子地点大型建筑基址平面

分布图

郫县古城位于郫县县城北约 8 公里的三道堰镇古城村,北约 3.2 公里为青白江,南距柏条 河约 2.5 公里。城垣呈长方形,长约 620 米,宽约 490 米,总面积约 31 万平方米,城垣走向 与河流方向一致,呈西北—东南走向,约 120°。 1998-1999 年度又发现城址的城门位于东 垣北段缺口处,城垣外侧有壕沟,宽度不明。遗址简报原来分为早晚两期,同时提到还有更 晚的堆积,只是遗物太少而未单独列作一期,年代与鱼凫三期同时(宝墩文化四期)。因此,将郫县古城遗址分为早、中、晚三段是恰当的。郫县古城遗址 1997 年发掘的 F5 为大型房屋 建筑基址,位于遗址的中部,被第 6 层叠压。平面呈长方形,方向 131°,与城的方向基本一致。 房子长约 51.5、宽 10.7 米,面积约 551 平方米。建筑方法为先挖一个基坑,基坑的大小与房 屋一致,基坑周缘铺设卵石,于卵石内埋设木柱,然后在基坑内垫土,垫土内有意掺大量红烧 土。房址内未发现隔墙遗迹,房内东侧中部发现一圆形柱础。另在房内发现有五处呈长方形的 卵石堆积,由东往西有规律的排列。卵石周围有基槽,基槽内埋有密集的圆竹,已碳化但清晰 可见。依据层位关系,推测 F5 应建于遗址的早期,废于遗址的晚期。F5 附近地层堆积较纯净, 出土的生活遗物极少,也未发现一般的生活附属设施,与宝墩遗址大型建筑基址周围的遗存状 况近似,当为大型公共礼仪性建筑。

宝墩遗址内城目前发现了多组大型建筑基址,结构均与 F1 主体房屋相似,但除鼓墩子建 筑基址为正方向外,其他几组的方向均与内城城墙平行。江章华依据宝墩遗址目前发现大型建 筑基址的空间布局认为可能每个家族都有 1 座自己的大型公共建筑,整个宝墩聚落是一个聚落 群,从宝墩文化一期的 8 个左右的聚落发展到宝墩文化二期的近 20 个左右的聚落。从整个聚 落没有氏族公共墓地分析,聚落群内各家族之间并不一定都具有血缘关系。墓葬基本无随葬品, 显示个体几乎没什么私人物品,看不出家族内有贫富分化现象,家族间也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整个聚落群内很可能是一种平等性质的联盟。若此推断成立,那么鼓墩子聚落所代表的家族 当与其他聚落(家族)在方向观方面存在明显的的差异,但它却占据了城址的中心位置。而郫 县古城仅发现 1 座大型建筑基址,意味着处于宝墩文化三期的郫县古城仅是一个大型聚落,与 宝墩城址为多个聚落集合体的格局完全不一样。从大型建筑基址的方向观来看,郫县古城 F5 方向与城墙方向基本平行,说明以 F5 为代表的族群与宝墩遗址除鼓墩子之外的大型建筑基址 所代表的某族群或有承袭关系。值得关注的是郫县古城城外有众多同时期的小型聚落,而以宝 墩古城为代表的宝墩文化一、二期的聚落则主要位于城址内。

二、宝墩文化的墓葬

宝墩文化一期的墓葬空间布局可以新津宝墩遗址田角林地点和大邑高山古城 2014 年所发 现墓葬为代表。田角林地点 2013 年发现 9 座墓葬,墓葬位于房子 F22、F16 的东北侧,均为竖穴土坑墓,葬式为仰身直肢, 没有发现葬具和随葬品。值得注意的是这 9 座墓葬的方 向可分 3 组,西南—东北向 4 座、西北—东南向 4 座、正 东 西 向 1 座。《 成 都 平 原 史 前 聚 落 分 析 》 一 文 对 1996、 2013、2015 三个年度田角林 聚落布局和变迁做过简要介 绍, 墓 葬 基 本 为 仰 身 直 肢, 不见葬具,仅 M66 随葬 1 件 盘口圈足尊。42 座墓葬中(包 括 2013 年的 9 座),正东西向的 6 座,正南北向的 1 座,其余均为西北—东南或东北—西南 向。 2018-2019 年度在田角林南侧发现 23 座墓,墓葬方向以西北—东南、东北—西南向为主, 近正东西向的墓也有 6 座,唯一一座有随葬品的为东西向的 M128,人骨右侧近髋处随葬 1 件 玉锛(图 3)。这一时期的墓葬位于房子的周围,应该就是该聚落的家族墓地,其方向一般也 与房子的走向平行或垂直,但也存在少数的正东西向、南北向的墓葬。

宝墩文化聚落形态研究 第3张

图 3 宝墩遗址 M128

主体文化为宝墩文化一期的高山古城发现了大量的墓葬,但已经公开发表的仅有 2012-2014 年的试掘成果。该年度一共发现 6 座墓葬,西北—东南向 3 座,东北—西南向 1 座,正东西向 1 座,还有 1 座圆形人祭坑。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没有发现葬具和随葬品。 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高山古城第一次正式发掘,发掘面积 800 平方米,发现墓葬 89 座、人祭坑 1 座、 灰坑 86 个、灰沟 12 条。墓葬形制与试掘发现的一致,葬式以仰身直肢为多,另有少量屈肢葬 和俯身葬。墓向以西北—东南向多见,其次为西南—东北向,正东西、南北向非常少见。墓主 以未成年居多,有些成年个体有拔除上颌侧门齿的习俗。仅 4 座墓葬有随葬品,1 座随葬象牙手 镯一对,其他 3 座各随葬胡桃楸果实一枚。由于晚期遗存破坏而建筑基础又较浅,该遗址目前 未发现建筑遗迹,因而不能判断墓葬与房子之间的空间关系,当与宝墩遗址早期的聚落布局相仿。

宝墩文化二期的聚落除都江堰芒城、宝墩遗址晚期外,发现的大型聚落比较少,而都江堰 芒城几次发掘均未发现新石器时代的墓葬,这一阶段的墓葬以宝墩古城外城朱林盘地点发现的 墓地为代表予以介绍。该遗址发现的墓葬位于房子的一侧,墓葬所处地势略高于房子,共 17 座墓,墓葬均为竖穴土坑墓,不见葬具,从墓坑大小判断成人墓仅有 9 座。墓葬方向以西北— 东南向为主,有 12 座,近正东西向 5 座(图 4)。未成年人墓葬占比近 50%,与大邑高山古 城墓葬的年龄结构相近。值得注意的是,近正东西向的 M94 墓坑规模最大,无葬具痕迹,长 2.20、宽 1.01、深 1.04 米,是唯一一座有随葬 品的墓葬,在脚部随葬一件口部略有残 损的陶壶,显示墓主的身份地位要高于 其他墓主。

宝墩文化聚落形态研究 第4张

图 4 宝墩遗址外城朱林盘地点发掘区

宝墩文化三期发现的聚落数量剧增, 但属大型聚落的郫县古城、温江鱼凫城 发现的墓葬很少,温江红桥村遗址发现 墓葬数百座而资料尚未公布,我们以 金沙遗址金沙园一期地点为代表对这 一阶段的墓葬予以介绍。金沙园一期地 点发现宝墩文化时期的墓葬 10 座,遗址 西南 7 座墓葬位于不同时期房子的周围, 遗址东北的 3 座墓葬周围有灰坑等遗迹, 东北方向当还有同时期的房子,由于发 掘面积所限不能完整展示聚落内各遗存单位的空间布局。墓葬基本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仰身 直肢葬,未见葬具和随葬品。依据墓主骨骼保存状况及墓坑大小推测成人墓葬 9 座,未成年人 墓 1 座,这一时期成年人墓葬的占比大大高于宝墩文化一、二期。墓葬方向中西北—东南向 7 座, 东北—西南向 1 座,近正东西向 2 座。其他如郫县三观村遗址、新都区忠义遗址等发现的 墓葬也基本位于房子周围。这一时期有随葬品的墓葬不多,但温江红桥村遗址发现有 1 座墓葬 随葬疑似权杖,郫县古城大型建筑基址的存在,表明文明因素开始增多,社会复杂化进程加剧。 

宝墩文化四期近年发现的聚落不断增多,这一时期发现的墓葬数量较多,分布也很有规律, 如成都化成村、十街坊遗址以及广汉三星堆仁胜村墓地等。

成都市西郊化成村遗址发掘面积 700 平方米,发现宝墩文化时期墓葬 16 座。其中开口于 第 4 层下发现 7 座墓葬,共时的遗迹有房基 2 座、灰坑 4 个、窖穴 1 个;第 5 层下发现墓葬 9 座, 共时的遗迹有房基 1 座、灰坑 22 个。墓葬均为竖穴土坑墓,分布 比较密集规整,墓葬基本为西北— 东南走向,仅开口于第 4 层下的 M10 墓坑近正东西向。墓葬有的 带有二层台,无葬具,多为仰身 直肢葬,仅有一座墓(M10)为屈 肢葬。墓葬基本没有随葬品,仅 M10 随葬石凿 1 件(图 5)。另外,开口在第 5 层下的 H14 为圆形灰坑,直径 90 厘米,深 65 厘米,坑壁倾斜,平底,坑中距坑 口 30 厘米处发现一人头骨,与高山古城发现的人祭坑有相似之处。

宝墩文化聚落形态研究 第5张

图 5 成都化成村遗址 M10

成都十街坊遗址位于成都市南郊,1998 年 -1999 年进行了发掘,面积近千平方米,发现的宝 墩文化时期的遗迹只有灰坑和墓葬,不排除周围有同时期的房子,是一处典型的宝墩文化四期时 的小型聚落。遗址发现宝墩文化四期的墓葬 19 座,墓葬位于高于四周的土埂之上,明显经过特 别整饬,与宝墩文化前三期发现的墓地有明显的差别。19 座墓葬除两座(M17、M19)外,分三 排排列,互相没有打破关系,墓坑均为西北—东南向,头朝西北,井然有序,是一处精心规划的 墓地。而不在该墓地的 M17 则为东北—西南向,方向 70 度。墓葬均为竖穴土坑墓,多为仰身直肢葬, 大多为成年人墓,儿童墓少。有随葬品的墓葬数量较多,均为骨质装饰品,种类有镯、片状饰品、管、 圆形器和圆锥形器,少的 1-2 件,多的达 14 件。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在统一墓地的 M17 没有随 葬品,属于儿童墓的 M15 也没有随葬品。从随葬品的出土情况来看,墓主身份地位当有一定的分化, 由于发掘报告没有完全公布,关于该遗址的更多信息还有待补充丰富。

广汉三星堆仁胜村墓地位于三星堆城址外西侧 550 米,遗址所在地位于马牧河和鸭子河两 河之间的狭长台地,地势平坦宽阔。1997 年 11 月因附近砖厂取土发现了象牙等遗物,四川省文 物考古研究所三星堆工作站闻讯后赶到现场进行清理,共清理墓葬 5 座(97GSDgM1、M2-M4、 M6)。1998 年,对该遗址进行了正式发掘,发掘墓葬 24 座,两个年度共计 29 座墓(图 6)。 从墓葬的层位关系来看,除 M16、M21 开口于第 3 层下,打破生土层外,其余墓葬均开口于 第 2 层下,打破生土层。墓葬均为竖穴土坑墓,坑壁和坑底均经过拍打或夯打。与宝墩文化 其他墓地不同的是,该墓地墓葬方向以东北—西南走向为主,达 27 座 ;东西向 1 座,为未成 年人墓 M12 ;南北向 1 座,为随葬品最为丰富的 M5。该墓地随葬品丰富,但未成年人墓不随 葬器物。随葬品中陶器主要为生活用具,种类有豆、豆形器、尊形器、器盖 ;玉石器有蜗旋 状器、泡形器、璧形器、锥形器、凿、矛、斧、斧形器等。M5 随葬玉锥形器 3 件、玉泡形器 3 件、玉斧形器 1 件、黑曜石珠 3 颗和石弹丸 2 颗,其中玉锥形器颇具良渚文化同类器物风格, 也见于长江中游的肖家屋脊遗址 (AT1215  :2)。另 外, 仁 胜 村还发现房屋 4 座,柱洞 1 个, 灰坑 1 个。4 座房屋中 3 座为长 方形,1 座为半圆形 F14。由于 公布的资料未注明房屋、灰坑、 柱洞的位置,也没有交代与墓葬 之间是否有打破关系,从当时砖 厂取土破坏的区域来看,这些遗迹很可能位于墓群的北侧。

宝墩文化聚落形态研究 第6张

图 6 三星堆遗址仁胜村土坑墓分布平面图

基于以上宝墩文化四个阶段墓葬的分析,我们总结出几点粗浅的认识。第一,宝墩文化时期 的墓葬主要位于房子的周围,但宝墩文化二期如宝墩外城朱林盘地点开始出现所有墓葬位于房子 的一侧,而宝墩文化四期的成都化成村遗址、广汉三星堆仁胜村墓地在聚落中的位置正是这一墓 地空间布局的延续。第二,宝墩文化时期的墓葬基本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坑方向基本以西北— 东南向为主,东北—西南向次之,正东西向、南北向均很少,唯一例外的是三星堆仁胜村墓地以 东北—西南向为主。第三,宝墩文化一、二期墓葬中未成年的占比很高,有的甚至超过一半,而 宝墩文化三期、四期基本以成年人为主,未成年人比例不过 10%,说明先民的生活质量有所提高, 寿命明显延长。第四,墓葬的葬式主要为仰身直肢葬,屈肢葬数量很少,高山古城一些保存较好 的人骨显示部分成年墓主有拔除上颌侧门齿的习俗。第五,宝墩文化一至二期时有随葬品的墓葬 较少,且每座有随葬品的墓葬均仅随葬 1 件生活用具(盘口圈足尊、壶)、生产工具(玉或石锛)、 装饰品(象牙手镯)或植物果实(胡桃楸果实),等级分化不严重。宝墩文化三期有随葬品的墓 葬依然很少,随葬品的数量仍为一座墓仅 1 件,但温江红桥村遗址发现有一座墓随葬权杖值得关 注。而宝墩文化四期有随葬品的墓葬明显增多,且随葬的主要是精美的玉质、骨质、象牙装饰品。

三、聚落变迁

宝墩文化时期的聚落选址一般为高于周边的块状台地,城址则多与河道平行,近水源又 可远水患。宝墩文化时期的单个聚落基本是以房子为中心,房子周围环以墓葬、灰坑、灰沟等, 目前还不见窑址、石器加工等手工业遗存的报道,当不在聚落中心分布而另辟场所。普通居址 的走向仅有西北—东南、东北—西南两个方向。从四类普通居址的传承发展来看,宝墩文化一、 二期时以面积宽大的 A、B 类房子为主,宝墩文化三期之后则以面积较小的 C、D 类房子为主, 居住观念转变的动因是生产力特别是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迅速增长。宝墩文化二期时宝墩 遗址修建外城,宝墩文化三期平原腹地聚落数量猛增,也正是这一动因的持续体现。宝墩文化 三期,聚落数量增加,城址数量却变少,但城址外分布有大量的小型聚落,与宝墩文化一、二 期聚落主要位于城内有着显著的差别,这一时期城墙内外的聚落或存在等级分化。宝墩文化四 期的聚落数量有所减少,则当与降温事件或征伐有关。大型建筑基址的方向也以西北—东南、 东北—西南这两个方向为主,仅在宝墩遗址鼓墩子地点出现了正东西、正南北向的现象,揭示 大型建筑基址所代表的族群之间在方向观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或受到了外来文化因素的影响, 抑或在宝墩文化一期时已有外来人群迁徙进入成都平原。

宝墩文化一至四期,墓葬主要位于房子的周围,但在宝墩文化二期开始出现墓地位于房子 一侧的现象,而至宝墩文化四期对家族墓地精于整饬,墓地在聚落中的位置转向空间独立化。 宝墩文化时期的墓坑方向基本以西北—东南向为主,唯一例外的是三星堆仁胜村墓地以东北— 西南向为主,少量正东西、南北向墓的存在显示其与所在聚落家族可能没有血缘关系或地位身 份不同。宝墩文化一、二期墓葬中未成年的占比很高,说明夭折率高,生存压力大。而至宝墩文化三期之后彻底改观,说明社会生产力有明显提高,农业种植、家畜饲养技术发展,食物资 源稳定,与这一时期聚落数量明显增长的现象匹配。宝墩文化一至三期,有随葬品的墓葬数量 很少,而且每座墓葬不论何种器物,仅随葬 1 件。而宝墩文化四期有随葬品的墓葬则明显增多, 随葬品除少量本土的生活用具外,主要是玉质、骨质、象牙的装饰品,在成都十街坊遗址、广 汉三星堆仁胜村墓地等多有发现。特别是仁胜村墓地中唯一一座南北向的 M5 随葬品最为丰富, 3 件玉锥形器明显具有良渚文化的风格,外来文化因素的影响确凿无疑。

从宝墩文化的构成要素来看,宝墩文化主要源于川西北地区史前文化的影响,宝墩文化 中少量人祭坑的发现也佐证了这一判断,如在金川刘家寨、茂县营盘山遗址中均有发现。 宝墩文化与重庆峡江地区同时段的史前文化有诸多相似之处,关系紧密,在此不多赘述。但是, 有些器物还受到了长江中游的影响,如宝墩文化出土的泥质陶中的敛口罐、圈足盘、圈足豆, 夹砂陶中的筒形灶或器座均与石家河文化的相似。宝墩文化的盘口圈足尊外形酷似屈家岭文 化中的陶甑,大溪遗址第四期也发现有泥质陶盘口器,表明四川盆地盘口圈足尊、盘口罐这 一类器物当是受到了屈家岭文化的影响。挖壕筑城、水稻种植技术无疑源于长江中游,而宝墩 文化墓葬中少量屈肢葬和拔除上颌侧门齿的习俗也当是受到了峡江地区甚至更东部的影响。

小 结

本文对宝墩文化时期聚落中的普通居址、大型建筑基址和墓葬的形态及变迁做了简要分析, 其阶段性特征鲜明。居住观念的转变发生在宝墩文化二、三期之间,而丧葬习俗的巨大变化在 宝墩文化三、四期之间表现得尤为突出。两种观念的转变并不同步,其最大动因当源于技术经 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大幅增长,而精神层面的各种观念的转变当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随着宝 墩文化的发展壮大,其辐射范围也不断扩张,并与周边文化存在频繁的交流,因而厘清宝墩文 化自身的构成要素以及外来文化因素也非常重要。基于物质文化遗存判别宝墩文化的各种构成 要素还相对清晰,而代表精神层面的丧葬观念、方向观等则不易甄别。譬如,正东西或南北向 的大型建筑基址所属代表族群,以及这两组方向墓葬的墓主人所属族群或身份地位的确认则还 有待于体质人类学、分子生物学、锶同位素的研究成果才能做出较为准确的判别。当然,这些 外来文化因素传入成都平原的途径,如馈赠、结盟、征伐、远程贸易、技术交流、抑或人群迁 徙,则更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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